评论:牙防组怎能成了“没事人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00:17 红网

  近年来处于媒体拷问和舆论质疑风口浪尖上的全国牙防组,尽管已被确认为是非法认证机构,其违法行为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被“忽悠”了的13亿中国人甚至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听到,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憋气。

  12月29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乐天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非法“认证”标志,属于虚假宣传,判决其和家和物美公司连带赔偿法学博士李刚一倍商品价款8.9元。(《北京娱乐信报》12月30日)

  没有牙防组的非法认证,何来乐天公司的虚假宣传?只是,全国牙防组仍然毫发无损。报道说,法院审理后发现,卫生部作为此案被告主体并不适合,因此在今年7月14日裁定驳回了李刚对卫生部的起诉。

  但法院审理后仍然认为,乐天公司于2004年接受并不具有认证资格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在产品上使用该“认证”,这种行为容易导致普通消费者基于对全国牙防组“认证”的信赖陷入误解而购买商品……。看来,法院也清楚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的严重后果,只是“被告主体不适合”,而让牙防组“逍遥法外”。

  不过,朝阳法院亦就此案向

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违法认证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但遗憾的是,卫生部的复函令人沮丧。据新华网12月27日的报道,卫生部除了表示要将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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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工作,建立认证制度、认证认可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外,对法院就牙防组非法认证行为的调查处理建议却只字不提。

  “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这就是全国牙防组顶风违法认证后的真实写照。2003年规范认证认可活动的国家行政法规开始实施以后,全国牙防组至少为6个口腔产品作了非法认证。此时,被“忽悠”了的消费者仅仅获得了8.9元的赔偿款,还是厂家赔偿,始作俑者的牙防组却真的成了“没事人儿”!

  全国牙防组为何对非法认证乐此不疲呢,实在耐人寻味。最有说服力也最让人怀疑的是利益冲动。但是,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就无法追究其非法认证的法律责任。那么,我们只好将目光盯向了卫生部。该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今年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牙防组是1988年12月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口腔专业技术指导组织。既然是卫生部“批准成立”的,法院的“卫生部作为此案被告主体并不适合”的判定就让人难以信服。如此,全国牙防组认证的产品即使像“欣弗”那样出了人命,法律也对他毫无办法?

  卫生部作为全国牙防组批准成立的上级行政部门,理所当然地应该承担起对其的领导、指导和监管责任,现在出了问题,就应该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而面对汹涌的舆情,卫生部似乎毫不在乎,无动于衷,起码在给朝阳法院的复函中,看不到对牙防组非法认证调查处理的半点表示,这就给公众留下了充足的想象空间:牙防组之所以敢顶风违法认证,就因为有卫生部在上面罩着。

  全国牙防组不能“忽悠”完了就成“没事人儿”了,中国的法律法规不是只约束老百姓的,政府机构违法更应该得到查处。公众期望卫生部能对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行为,尽快拿出一个调查、处理结果,这个要求并不过份。

稿源:红网 作者:马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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