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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企业招聘“打假人”,“越俎代庖”奈若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0:15 红网

  某大型周刊最近发布的招聘启事颇为新鲜:“招聘打假保优维权中心专兼职打假人”、“招聘打假保优维权中心主任”、“招聘3·15防伪中心主任1名、业务人员若干”。无独有偶,某世界著名美资集团亚太区总部招聘启事称:“招聘法律部打假主任/专员”。每月薪水4000至6000元不等。(12月30日《新民晚报》)

  过去一提打假,可能让人更多的是联想到徐海这个名字。此人作为我国第一个依靠

打假营生而闻名坊间的普通老百姓。其行为的合理及合法性一直就为各方人士所争论不休。此后虽然各地陆续有人也开始照方抓药,模仿徐海的行为,成为了制假商贩的寄主,但是这群民间打假人在数量规模上却始终不成气候。

  而今非昔比,企业竟然开始公开招聘“打假人”,甚至设立专项部门,重金打假。我们从中固然可以认为国内企业在维权意识上有了大幅提升。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打假行业得兴起,并趋向组织化,恰恰证明了制假行业的猖獗。而制假市场的繁荣又反证了质检、工商等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的事实。

  企业作为纳税单位,其所缴纳的税金为这些行政单位提供了日常的工作开支和员工工资。因此相关部门维护本行业内正常的竞争和销售秩序,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是其分内之事。可现在的结果却是企业除开要缴税外,还得再拿出一部分钱来自己打假。这种企业行为不仅是对相关行政单位工作能力失望后的无奈之举。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法律在企业对行政单位工作效力的投诉威慑力方面,依然显得苍白无力。因为,假如企业能够通过正常的投诉渠道而有效改善这种行政不作为的情况,相信这些企业也决不会自甘选择“越俎代庖”的方式来高薪聘请“打假人”,进行这种奢侈的自我“救赎”。

稿源:红网 作者:杨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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