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0:4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伟)家中过期药的处理一直是让居民头疼的事,为此,2006年7月5日至10日,本报连续刊登“关注过期药品”系列报道,市食药监局也一直在探讨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长效机制。今后,居民们再也不用为过期药的处理发愁了,昨日,石家庄市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正式启动,将部分药店定为过期失效药品固定回收点,利用加锁的回收箱回收市民家中的过期失效药,并对回收的药品定期进行统一无害化销毁。

  首批设立6个回收点

  据市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不仅不能治疗疾病,甚至危害身体健康。同时,由于绝大多数药品都含有化学成分,对过期失效药品随意丢弃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游医药贩回收。

  为消除市民安全用药隐患,市食药监局决定通过在药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等措施,逐步在省会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的长效机制。回收点的设立将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石家庄市首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定点单位为:石家庄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店、康宁店;河北神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华店、青园店;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店、七店。

  对过期失效药严格管理

  按照要求,确定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所设立的回收箱都要实行双人双锁制,由被设点企业和药品监管部门分别派专人保管回收箱的钥匙。

  同时,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要安排药师负责确认、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并建立回收药品登记台账,对回收药品的品名、效期、数量等进行详细登记。药师在进行详细登记后,要将回收药品放入由药品监管部门存放在回收点且加锁的回收箱内。药品监督部门将定期到回收点对过期失效药品进行回收,并组织对回收到的药品进行集中销毁。

  据悉,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探讨、出台相关措施,完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