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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动“家伙” 误伤邻居受惩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1:16 正义网-检察日报
夫妻吵架,动起“家伙”,谁知却误伤了前来劝架的邻居。2006年12月27日,被告人许长运被山东省莒南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邻居胡某经济损失3万余元。 许长运是山东省莒南县大店镇农民。2006年4月8日20时许,许长运因琐事在家中与妻子李某发生争吵。邻居胡某听到他们夫妻吵架,好心前来劝架,不想许长运从院子里拾起一段竹竿向其妻李某扔去,误将站在李某前面的胡某右眼扎伤,经鉴定为重伤,八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长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邹旭 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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