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评费新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4: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浏) 前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向省环保局发出了《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的通知》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该《通知》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以预(决)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性质和内容,采取按预(决)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对不便于采取按预(决)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读者可登录四川价格网http://www.scjg.gov.cn和四川价格信息交流网www.scjc.scpi.gov.cn查询。

  《通知》还明确规定,省环科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增加或延期的,环境监测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验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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