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惠民行动 构建和谐成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本报记者 徐莉丽(QQ:492348513 E-mail:ywzs01@sina.com) 张全能

  2006年12月18日—22日,20名市民代表兵分两路,连续5天深入实地检查验收我市为民办实事办理情况;12月30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又亲自陪同市民代表检查验收了部分实事项目,33件实事交出满意答卷。

  2007年钟声已经敲响。新年新起点,市委、市政府在连续18年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惠民行动”。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推动解决,努力把多年以来形成并一直坚持的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积极推进“和谐成都”建设。

  A实事讲述

  三个南瓜诠释实事之实

  讲述者:廖正华(市民代表、八里庄社区党支部书记)

  “满意”是市民代表通过实地明察暗访,从基层百姓中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2006年12月30日,市民代表廖正华在实事目标综合验收汇报会上讲了两个感人的情节,其中一个是关于南瓜的故事。

  2006年7月,我很荣幸以市民代表的身份,对为民办实事进行“中考”。为查证实事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中考”结束后,我便开始了暗访之旅。

  农资放心店是我最牵挂的。因为这些店卖的不是止咳糖浆,而是敌敌畏。一旦管理不善,营业员缺乏售卖专业知识,都会给老百姓带来极大的损失,甚至颗粒无收。我利用周六、周日,骑电瓶车从中心城区出发,途经成华区龙潭寺、新都区石板滩,再转到青白江区龙王乡、祥福镇等,与农资店营业员攀谈,走进农民的田间地头询问。

  9月的一个周末,我来到青白江区清泉镇秧田村花园沟,一位老农妇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谎称是来乡下看风景。她见我风尘仆仆的样子,不信。我才实话告知是为民办实事的市民代表,来暗访的。她立即回家给我煮了一大碗面条,我给钱,她说什么也不收。离开时,一位大爷跑到地里摘了3个南瓜,送给我1个,同时嘱托说:“市委、市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办了那么多好事,让我们买到了放心的粮油和种子。帮我给书记、市长带个南瓜回去吧。”

  南瓜虽值不了多少钱,但它却是无价的。因为它蕴涵着百姓对市委、市政府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的无限感激之情。

  我前后花了20多天,跑坏3个电瓶,走访近20个店,看到了可喜的变化:农资店营业员起用过去供销社职工、高中生、农技校中专生;参加了相关专业培训;店内还有DVD,不识字的农民可通过它学习农药使用方法等。农资店确实办成了放心店,农民得到了实惠,年底考核我给农资放心店打了高分。

  B实事分析

  为民办实事更注重惠民

  分析者:董化成(市政府目督办副主任)

  市委、市政府18年办了429件实事,这个历程就是为民谋幸福的历程。市政府目督办副主任董化成分析认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在过去的基础上,特别突出一个字:“实”,意即实在,落到实处,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问题,主要呈现出以下三大变化:

  第一,启动时间早,改变了征求意见的形式。过去的实事项目是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提出初稿,汇总到市委、市政府进行协商、筛选后,再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而2006年则事先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在全市公开征集实事项目,听听老百姓到底有哪些需求和困难。吸纳有益的建议后,再与承办部门初步提出的实事相结合,邀请市民代表、市级有关部门等召开座谈会,对实事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后才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充分体现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也增强了透明度。2006年收集采纳的实事项目有30%来自百姓。

  第二,过去的实事项目中,重大市政工程、城市建设等偏多,2006年这方面的实事项目减少了,具体项目虽然比2005年的38件减少了5件,但内容更实了。如:消除“零就业家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村村建“放心商店”和“放心农资店”;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等,直接体现市委、市政府关心老百姓切身生活。这方面的实事比2005年增加约30%。

  第三,遵循办实事目标的连续性原则,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过去实施过程中深受群众欢迎,希望继续开展的实事项目赋予新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勤政为民和对市民的人文关怀。

  看到一件件实事办到百姓的心坎上,市民代表感言:为民办实事项目实实在在地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实事件件都是民之所求、民之所需、民之所望的惠民工程,验收经过分明就是一个分享幸福的过程,让我们增长了见识,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往前迈进了一步。

  C实事访谈

  为民办实事是惠民行动的基础

  被访者:刘征西(市政府目督办副主任)

  2006年12月1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的意见》精神。并结合成都实际,对在我市2007年实施“惠民行动”的具体办法和重点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目前正在修改、调整和完善。

  《“惠民行动”实施意见》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代拟。2006年12月27日,市政府目督办副主任刘征西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惠民行动重在“惠”

  日报半月谈:从为民办实事到“惠民行动”,两者有何区别和联系?

  刘征西:总体上来讲,两者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具体内容都体现了“三最”,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但“惠民行动”层次更高,范围更广。为民办实事体现“实”,即事情落到实处,而“惠民行动”重在“惠”,即老百姓得到哪些实惠。实事内容是单一的具体项目,而“惠民行动”更能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惠民行动”实施项目是从实事项目中遴选出来,但每个“行动”中又包含几项甚至十几项具体实事项目。

  侧重于困难群众和农村地区

  日报半月谈:“惠民行动”的侧重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刘征西:关注重点侧重于困难群众和农村地区。重在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重在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有重点、分步骤持续地在促进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帮困助学、医疗保障、城乡交通和园林绿化、农村水利、安全饮水、基层文化生活、农民工权益保障、关爱残疾人、关心妇女儿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办好群众急需、受益的实事。

  让承办部门“跳起来摸高”

  日报半月谈:“惠民行动”实施难度大吗?如何确保它保质保量完成?

  刘征西:可以说“惠民行动”实施项目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会让承办部门“跳起来摸高”。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将把“惠民行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予以重点管理,奖惩与目标挂钩。在加强日常检查督办、搞好协调服务的同时,还将不定期地邀请市民代表作为监督员,全程了解和监督“惠民行动”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布项目的各个点位,接受群众监督。对市民发现的问题,目督办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使“惠民行动”完成的质量更好、水平更高,让广大群众真正受益,得到实惠。

  D实事观点

  惠民行动:构建和谐成都的基础

  阐释者:康超光(市政协委员、市委党校原副校长)

  在为民办实事的基础上实施“惠民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刘征西认为,由“实事”到“惠民”,这不仅仅是提法的改变,更加反映了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关注百姓生活,真正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更充分地体现“亲民、爱民、为民”的宗旨。

  “惠民行动是构建和谐成都的坚实基础。”市政协委员、市委党校原副校长康超光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包含多层内涵,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是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核心。和谐社会应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均衡和协调的社会。省、市作出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的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惠民行动”顺应社会发展要求,让百姓得实惠,群众欢迎、拥护。这是市委、市政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很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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