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七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4:5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新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市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拥军优属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大力宣传革命功臣为新中国的诞生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宣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支援地方建设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革命伤残军人、烈士家属、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在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为青岛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自觉奉献的先进典型;宣传优抚安置政策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对于巩固国防、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热爱人民子弟兵和优抚对象的浓厚氛围。

  二、扎扎实实为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各级政府要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解决部队和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要从巩固国防的大局出发,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积极支持部队的教育训练和战备演习,努力为部队科技练兵创造良好条件;要千方百计解决好随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要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要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努力解决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医疗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拥军优属服务网络的作用,组织服务队开展为驻军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在全社会掀起拥军优属的热潮。

  三、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法规政策是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基本内容。新年春节期间,各级要按照《青岛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1999〕56号)的要求,对优抚安置法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后的兑现情况;群众优待、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解决治病难情况;下岗、失业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情况;年度军队转业退伍军人安置情况以及青岛籍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切实维护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

  各级要按照简朴务实、重在基层的原则,组织小型慰问团组,对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走访慰问的重点是:在部队开展的“双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基层连队,驻守在条件比较艰苦的高山海岛基层部队,各驻军新兵部队,在乡“三老”优抚对象,下岗、失业的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以及当年入伍的新兵家属等。走访慰问要与征求意见、检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厚爱。要通过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加深军民鱼水情谊,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多做贡献。

  2006年12月30日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