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大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6:3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周晶晶摄影李国东)2007年1月1日起,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将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地方法院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已经成为历史。2006年最后1天下午3时,省高院院长李少平用一只普通黑色签字笔最后签发了三份执行死刑命令,本报记者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见证:一个法律时代结束

  下午3时,省高院院长李少平和副院长邓修明出现在记者等待已久的会议室。李少平看完文件后,在《判决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上慎重地提笔签上了“发。李少平”的字样。一支普通的黑色签字笔见证了一个法律时代,翻开了法治史上新的一页。李少平最后签发的三份涉及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罪行。其中一起因故意杀人、抢劫罪行严重,三名被告被判处死刑。

  在1983年的“严打”中,为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死刑复核权作了重要修改,即“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今后:二审全部开庭审理

  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院后,省高院作为二审法院将改变原来书面审理为全部开庭审理,当庭听取被告陈述意见。开庭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最高院复核是保障,三管齐下保证不出现冤假错案。”省高院副院长邓修明说,死刑案件二审施行开庭审理之后,审结的期限最多不会超过两个半月。审理的程序上要求更为严格,四川提出了“重要证人庭审要出庭”等程序上的规定。

  对话:体现法律尊重人权

  记者就死刑复核收回等问题专访了省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邓修明。

  记者:收回死刑复核的“生杀大权”后省高院的担子是不是变轻了?

  邓修明:不,相反是变重了。二审将成为最关键的法律程序,其审理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死刑复核,且今后死刑案件都要开庭审理,加大了工作量。

  记者: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院,由最高院统一标准执行,对中国的法制进程有何历史意义?

  邓修明:这是落实宪法人权保障制度的表现,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权的尊重。罪犯也是公民,有权利获得一套更为严格的程序来保障自己活着的权利。

  记者:最高院“少杀、慎杀”的政策会不会放宽死刑的适用标准,增加犯罪?

  邓修明:我国目前的政策是保留死刑,但控制、限制死刑的适用,传统的“报应”、“杀人偿命”的观念和现代社会的发展不尽完全吻合。通过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来确保死刑只用来对待最严重的犯罪,死刑只适用极少数的犯罪分子。

  法官晋升首次集体宣誓

  早报讯 (记者周晶晶摄影李国东)2006年12月31日,省高院举行了法官晋升暨宣誓仪式。

  通过最高院的批准,省高院有109名法官得到了晋升,也是最近几年来得到晋升的法官数量最多的一年。省高院副院长文敬晋升为一级高级法官,另有3人晋升为二级高级法官,其余分别晋升为三级、四级高级法官。中国法官目前分四等十二级,包括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等四等。

  又讯 2006年12月31日,成都中院以及全市各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国徽下庄严宣誓,用铮铮誓言迎接新年的到来。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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