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新政:乡镇卫生院须设中医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7:2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卢水平)今日起,我省农村居民到乡镇卫生院看病,都可以接受基本的中医诊疗服务了。

  记者昨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独立设置中医诊室。

  《办法》同时要求,县级综合医院也必须设立独立的中医(民族医)科,并开设10—30张中医病床,有独立的规范的中医诊室,能提供的中药饮片数不少于300种,中成药不少于120种。

  这些中医科室将为患者提供包括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洗、位注射、热敷等在内的8种以上中医药技术,以及中医康复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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