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土地违法案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8:36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31日讯(记者尹玉涛)今天,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监察局对8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这8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如下:

  1.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东潘村委会未经批准,于2005年10月占用该村集体农用地(耕地)约59.85亩,建设农高区新时代商城,现已建成商城6栋商业楼主体,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目前,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已对该违法用地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违法行为已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立案。

  2.山东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00年4月与历城区柳埠镇东坡村签订《协议书》,占用该村集体建设用地30亩建住宅楼,2005年4月动工建设,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警示函》。该单位停工一年后,又于2006年10月擅自动工建设,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于2006年11月下达停工通知。

  3.历城区华山镇土地管理所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5月24日与历城区华山镇小洼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书,征用该村委会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4.03亩建设办公楼,并于6月初动工建设,实际占地214平方米,历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于7月30日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

  4.历城区王舍人镇南滩头村村民李传敬未经依法批准,于2005年10月15日与本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该村委会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50.03亩建厂,并于当年动工建设,现已圈起围墙,建厂房2栋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672.4平方米。

  5.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李家寺村委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7月17日与本村12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占用本村集体农用地24亩(每户占地2亩)建工业厂房。截至目前,6户已开工建设,占用农用地12亩。

  6.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鲁唐村委会于2006年3月1日与村民段连营签订合同,拟占用鲁唐村西原旧村址(后改建鱼塘)70亩建设农业休闲度假园区,合同约定鲁唐村提供土地,段连营投资建设,建成营业后利润4:6分成(鲁唐村占40%)。该项目2006年9月开工建设,实际占用农用地21.54亩,经认定该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小岭村村民胡兆新未经批准,于2005年8月6日与济南鲁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租用十六里河镇小岭村委会出租给济南鲁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十余亩集体土地用于建养殖场(转让后,经与小岭村村委会协商同意,济南鲁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租赁协议),并于2005年10月8日开始动工建设。目前,该违法行为已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立案。

  8.天桥区桑梓店镇三教堂村村民张义胜未经批准,于2006年10月下旬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农用地18.58亩进行非农业建设。市、区两级国土管理部门于2006年11月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2006年11月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下达警示函,限其3日内拆除围墙并恢复原貌,但至今未拆除到位。

  据介绍,以上8起土地违法案件,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监察局将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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