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犯罪形式减少,另一种就会冒出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0:09 南方日报

  后禁摩时代治安变局

  动向篇

  今天起,广州城区全面禁摩。那么,以摩托车为主要作案工具的“飞车抢”少了之后,广州治安又会呈现出什么样的局势?

  禁摩将降低犯案率,“但是我们决不能放松警惕,目前利用汽车作案的新犯罪方式已经冒了出来。”这是本次党代会上,新晋广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吴沙的声音。

  “只要职业化罪犯存在,一种原来的作案方式被打压下去后,就会有新的作案方式和手段出现。”日前,一位老警察向记者这样描述广州治安的变局。

  具体来说,“汽车犯罪案件、内街犯罪、入屋犯罪案件以及一直存在的路面徒步盗抢案件,将有可能突出化。”该警官这样描述心目中的广州治安走势。

  禁摩的现实理由

  “摩托车不存在原罪,十几年前的广州,摩托车价高达几万块一辆,是身份的象征。到了后来,摩托车降至几千块一辆,现在更是几百块一辆,黑市的就更低。”这种经济价值上的历史变迁,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摩托车沦为“飞车贼”作案工具的经济理由。

  警界普遍的一种认同,“几百元一辆,很便宜;而摩托车随便往地上一架,不占地方又很方便,速度快、取证难。”而“飞车贼”以及由摩托车衍生出来的非法搭客、搭客敲诈等等,则成了城市治安管理者们打击的重点和难点。

  “飞车双抢”或演最后疯狂

  禁摩之后,广州治安局势怎么样?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两抢”案件数量比去年下降了至少50%,市民报警率也下降了50%。但“两抢一盗”仍是广州的主要犯罪类型,也是下一步重点治理的对象。

  很明白的道理,禁摩会使用摩托车进行“飞车双抢”的案件大幅度下降。同时,禁摩后有关部门对摩托车维修店、零件配置店的管制,则必然影响摩托车的市场销路,广州一度比较厉害的盗窃摩托车案件也会得到压制。

  “同样可以预见的是,使用汽车作案的会增多;向社区、繁华闹市区入室抢劫、侵财、诈骗案件将增多;而目前这些天,关于摩托车的案件,仍将上演最后的疯狂。”有警察这样总结。

  偏僻地区将有更多汽车犯罪案

  警方有关人士介绍,汽车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匪徒劫持车主,上车主的车进行抢劫;二是驾驶面包车、轿车等机动车靠近路人后拉人上车抢劫;三是故意制造汽车交通事故,对事主进行勒索、抢劫。

  这种情况今年中期就有所出现,在今年的广州第二季度形势分析会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曾表示:今年上半年,开面包车拉人上车抢劫的案件逐步突出,要求警方加大力度打击。

  此前不久,广州警方公布了一批近期破获的驾车犯罪案。虽然将汽车作为作案工具的成本较高,但当禁摩后,犯罪分子为了谋求活动空间,汽车犯罪将是犯罪转移的一个重要方面。

  警界人士表示:对城市中心区而言,出现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因为中心区塞车堵路,使用汽车犯罪,有所顾忌,“当然晚上也有,白天少一些;而交通便利的偏僻地区、城乡结合部比较多一些。”

  同理,汽车的非法营运也会上升,而由于汽车犯罪没有摩托车的便利和灵活,这类情况同样在中心区少一点。

  “只要有职业化的犯罪分子存在,犯罪就不会消失,这一类形式犯罪消失了,那一类形式犯罪就会出现。只要职业化的罪犯存在广州,犯罪就不会消失,而目前的情况是,职业罪犯没有消失,相反每年都有增加,这伙人天天在广州揾食。”该人士表示。

  本报记者刘中元

  专题统筹:毕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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