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操办婚礼只能请亲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0:55 长沙晚报

  本报长春讯 据《城市晚报》报道,利用职权,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为。为此,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通知》,规定干部操办婚礼只能请亲友,违规者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干部操办婚礼只能请亲友

  《通知》强调:严禁领导干部本人或为其子女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参加婚庆的人员应限定在亲友范围,不得邀请与本人履行职务有关系的人参加;不准向所在单位、系统及下属打招呼,广宴宾客,接受礼金;不准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不准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物或要求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准用公款报销应当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不准其他利用职权影响操办婚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领导干部借操办丧葬事宜之机,收钱敛财。严禁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庆贺晋职、乔迁、出国(境)、生日、升学、参军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随意参加婚丧喜庆活动。

  违规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讲排场、摆阔气,巧立名目,收钱敛财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钱物,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对个人动用公款向领导干部送钱物的,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其如数归还所动用的公款。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记入其廉政档案。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重点查处,公开曝光。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须请示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事先请示,并在事后30日内向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行为姑息迁就、放任自流,不制止、不查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作者: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