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 无耻抵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3:08 常州日报

  本报讯撞人后,自以为无人知晓飞速逃窜,警察找上门还百般抵赖。日前,钟楼法院根据街头监控录像,让这个“嘴硬”的家伙显出原形,判其赔偿伤者各项损失78676.92元。

  2005年11月18日下午3时30分许,唐某喝了4两白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杨某沿怀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常春弄路口时,将骑自行车的朱某碰倒。朱某高声叫喊,可唐某头也不回驶离了现场。

  根据车号,交巡警很快查找到了唐某,但唐某矢口否认,因没有确切的证据,交巡警未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经诊断,朱某身体局部粉碎性骨折,左耻骨上、下支骨折,因经济困难,只住院治疗了22天,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后,朱某找唐某理论,唐某仍死不认账。2006年10月,朱某无奈向钟楼法院起诉,要求唐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78676.92元。

  审理中,唐某仍一再否认,并辩称当时喝了酒,记不清。朱某提供了事发当日事故路口的录像,录像资料上,摩托车和自行车发生碰撞的影像鲜明可辨。见此,唐某承认发生碰撞的摩托车是其所驾,但仍不承认碰撞事实,法庭认定这纯属狡辩,唐某撞人铁证如山,故支持朱某诉请。(时轶芮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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