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申报专函方便纳税人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4:28 新民晚报

  

推出申报专函方便纳税人申报

  9:00上午首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王欣)今天上午9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邮政局联合举办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邮寄申报专用邮资封首发仪式,同时启动本市各级税务机关接受申报的相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出席并为邮寄申报专用回函揭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近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据了解,年前已有一些市民来到市地税局黄浦分局、徐汇邮政支局等窗口,咨询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手续。

  上午9时30分,天钥桥路徐汇邮政支局宽敞的营业大厅门口,已摆放出醒目的宣传牌,8号窗口今天开始增设纳税申报专函的领购服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如不涉及补缴、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可使用挂号专用函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邮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通过挂号专用函反馈受理信息。纳税人邮寄申报的挂号信函,4.20元挂号邮资费由纳税人支付;纳税人还将免费领取一只税务机关受理回复的挂号信函,邮资费由税务机关支付。

  纳税人将填写完毕的《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回邮信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并用挂号专用函套封,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主管税务机关。同时,请妥善保管邮寄申报的凭据,以备查核。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将其中一份已加盖申报受理印章的《纳税申报表》及时以挂号信的方式回复给纳税人留存。具体规定可登录上海财税网站(http://www.csj.sh.gov.cn)查询。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全市有438个邮政支局、所办理纳税申报专函业务,用户可拨打邮政客户服务热线11185咨询。

  申报信函以外滩夜景为背景图,回复信函印有晴空下的陆家嘴本报记者陈正宝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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