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职工 自谋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4:3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本市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三类企业职工,鼓励三类企业职工自谋职业。

  属于服务型的接收单位,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现行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属于非服务型的接收单位,与职工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接收单位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三类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符合有关规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给予3000元自谋职业补助费。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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