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4区一户一表用户 电费可两月一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0:40 重庆晚报

  本报讯 南岸、巴南、江北、渝北4个区家中电表为一户一表的市民,今年电费可两个月缴一次了。记者昨日从南岸供电局获悉,该局供电范围内的南岸区、巴南区一户一表用户,从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两个月上门抄一次电表,与之对应,市民缴电费的周期也变为两个月。

  江北供电局(供电范围涵盖江北区和渝北区大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在去年10月试行双月抄表制度,日前全面铺开。

  据了解,电力部门按照居民居住的片区,将其分为单月抄表区和双月抄表区。近日,实行双月抄表的居民门口都将张贴一份《单双月抄表客户告知书》。实行单月抄表的居民,今年的第一次抄表时间是3月份,双月居民在2月份,市民只需在抄表当月的24日之前缴纳电费即可。

  (见习记者 王中亮)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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