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 56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1:3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通讯员白勇)近日,在桃城区人民法院的帮助下,56位农民工终于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原衡水市制刷总厂拿到了拖欠达3年之久的11万元工资。

  2006年10月23日,原告李杰华代表56位农民工来桃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衡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拖欠报酬款11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应原告申请,桃城区人民法院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并免除申请人全部费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此前受理的原衡水市制刷总厂申请破产还债一案中原制刷总厂的两栋住宅楼是被告衡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承建,土建工程中的一部分由李杰华带队施工,工程价款未给付,属于在破产还债中优先受偿的。近日,11万元从衡水市制刷总厂破产案件清算组先行拨付,分配给了56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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