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昨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1:32 大江网-江西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顾瑞珍)今天是2007年的第一天,我国将从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此举标志着我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政府采购模式。

  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表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推行标志着我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非常积极和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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