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享受探寻真相的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1: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我享受探寻真相的过程”

  ———对话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金轶

  

“我享受探寻真相的过程”

  个人简介:金轶,1973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毕业后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两次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先后荣获首都五好检察干警、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称号;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海淀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海淀区政法系统青年十杰;2006年获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

  一张娃娃脸漾着笑容,走起路来似乎在小跑。如果没有看到他身上藏蓝色的检察服,你准以为海淀区检察院这个活泼的小伙子刚走出大学校园,而难以相信他就是有着十年“公龄”的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金轶。

  采访金轶,是一次愉快的交流。话题是从不久前他参加的“全国十佳公诉人”比赛开始的。

  “十佳”只是“NBA选秀”

  记 者:获得“十佳”,在意料中还是意料之外?

  金 轶:比赛前院领导没有给我施加更多压力,只要求正常发挥即可,因此我的心态一直还算平和,只想赛好每一场。复赛结束后,觉得进“十佳”应该没太大问题,但没想到会拿第二名。

  记 者:海淀区检察院向来盛产“十佳”,和前两届“十佳”黄晓文、庄伟相比,你觉得你们三个各有什么特点?

  金 轶:黄晓文发展全面,属于那种“可遇不可求”的人才;庄伟个人特点明显,辩论才能突出。我是属于那种各项比较平均,但都不是太拔尖的人(笑)。

  记 者:不管你愿意与否,获得“十佳”后,在别人眼里你就是“公诉明星”了,你以后的生活可能会因此改变。

  金 轶:(沉吟)我已经感觉到了,最明显的是社会活动多起来。早上还接了一个河北定州检察院的电话,让我给他们讲课。我个人觉得,“全国十佳公诉人”比赛更确切地说,应该是青年公诉人比赛,因为很多年龄比较大的、经验更丰富的公诉人没有参加。我很认同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苗生明的话:比赛只是发现了几棵公诉好苗子,类似于NBA选秀,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最优秀的,千万不能飘飘然。

  只对事实和真相负责

  记 者:每次办案,你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金 轶:探寻真相。也就是通过复原证据,使事实的真相慢慢呈现出来,让有罪的人得到追究,无罪的人不受冤枉。

  记 者:你很享受这个过程?

  金 轶:(欣然)是的。我觉得在办案中要坚守自己对法律和公正的理解,追求内心崇高的感觉,而不要受外界的影响。这可能使你很孤独,但至少良心能保持安宁。

  记 者:听说你办的案子不起诉率是同事中最高的,可能很多人会觉得,一个优秀的公诉人怎么可能这样?

  金 轶:(笑)我刚参加“十佳”比赛回来,就建议处里的一起案件作不起诉处理,目前已提交检委会讨论。作此建议,是因为根据对法律的理解和证据的分析只能如此。可能有人有别的想法,但我只对事实和真相负责。

  记 者:与把犯罪嫌疑人诉到法院相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过程更复杂,为什么舍易就难?

  金 轶:确实如此。作出不起诉决定要经过层层讨论,要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耗费的精力很多。但当效率和公正只能选择一个时,我选择公正。因为每个冤案对办案人员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但却是当事人和他家庭百分百的苦难。

  我只能算公诉人的“中品”

  记 者:诗有上品、中品、下品之分。公诉人自然也有品位之分,你认为公诉人的“上品”应该是什么样?

  金 轶:我看过《刑事审判的一般思路》一书,书中提到审判有三个境界:最低的境界是俗务,就是每天埋头办案,不考虑法律的要义,沦为办案工具;第二种境界是事业,即有自己的思考和见地,把法律当成一项事业来做;最高境界是审美,就是对法律有真兴趣,对法律有崇高的信仰,同时也达到技术层面的要求。我觉得这三个境界同样可以运用到公诉工作中,公诉人的“上品”应该是审美的境界。

  记 者:你认为自己到了哪个境界?

  金 轶:(略沉吟)事业吧。我很热爱公诉工作,也有自己的思考,但尚未形成知识体系,视野也不够开阔,还没有足够的眼力领会法律之美,但我在努力追求达到审美的境界。

林世钰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