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旅馆设施入住前退房费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2:3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江西籍男子邱先生打来热线投诉:在灵秀路一旅馆登记住宿时,在未住进房间前,由于对房间不满意要求退房,旅馆服务员却不退还住宿费用。

  据邱先生介绍,他在华山一服装厂打工近一年,去年12月29日凌晨1点左右,由于工厂大门已经关闭,他到灵秀路该旅馆登记了一间标准房,柜台的服务员通过墙壁上的图片向他介绍了房间的大致情况,邱先生随后交纳住宿费用连同押金50元。服务员把他带到房间后,邱先生发现该间房和服务员描述的相差甚多,不仅没有卫生间,门也不能反锁。鉴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邱先生表示不想在该旅馆入住,并要求退款。但该旅馆的值班服务员只把20元押金退还给邱先生,而30元住宿费却不退还。邱先生认为,他根本没有入住,怎么就扣了30元住宿费?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询问了该旅馆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像邱先生这样看完房间又不入住的客人比较少。按照规定,客人如果对住房不满意,服务员可以适当给予换房间;如果客人不打算入住,旅馆将会把全部款项退还。他表示,当天晚上该值班服务员不给邱先生退款的做法是错误的,这给客人造成了伤害。他当场表示会将30元钱退还给邱先生,同时也会对旅馆的柜台服务员进行教育。(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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