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2: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新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出的修改,新条例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此外,还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我国此次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目的是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节力度,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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