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节日又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3:2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节日第一天,已经被禁止的“最低消费”和收开瓶费等现象,又在餐饮行业中显现。

  昨天,法援热线84686600接到不少投诉饭店设最低消费和收开瓶费的电话,其中一位刘先生接连遭遇了两次这样的现象。前天晚上,刘先生和几个朋友来到新街口某大厦一家酒吧,刚落座,一位服务员就过来告知,由于是元旦酒吧临时调整价格,规定每人必须最低消费满60元。“在这之前的前天晚上我们还去过,根本没有最低消费60元的规定,过节就是涨价的借口吗?”刘先生对此表示不满,但也只好接受了。

  昨天中午,刘先生带着岳母一家到长虹路一家饭店想吃顿团圆饭,岳父嫌饭店酒贵就自己带了一瓶白酒,结果被服务员拦在了门口,说谢绝自带酒水,如果非要带进去就要收40元开瓶费。

  “商家设置‘最低消费’,以其主观意志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实际上相当于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徐军律师说,遇到商家设置最低消费和收取开瓶费的现象时,消费者可以拨打以下电话投诉:12315。(张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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