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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日起,《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新规,今后江西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将“平起平坐”:一方面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另一方面,若有违规招生等情况,也将受到重罚直至被取消招生资格。(0210904)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