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最好的城市治安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5:22 东方早报

  中央党校“今明两年的社会问题与走势”的问卷调查显示:领导干部对2006年存在最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关注焦点中,前三位依次是:“社会治安”(36.6%),“居民收入差距”(23.2%),“腐败”(8.0%)。“社会治安”首次成为最严重社会问题的首位。(2006年12月18日《北京日报》)

  与此同时,浙江警方近日发出年前发案高峰提前降临的警报。据浙江警方介绍,年前发案高峰,早年一般在春节前半个月时出现,后来提前至一个月,一个半月,2006年则提前为两个月。

  今日中国,正处在现代化城市化的关键路口,以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为依托,高密度城市化的浪潮正以任何人、任何力量都不可阻挡的力量裹挟着这个时代。随着城乡流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不仅城市的矛盾,而且乡村的矛盾、城乡的矛盾也必须放到城市的大环境内才能获得解决。因此,大量社会矛盾向城市转移、在城市显现,是中国现代化、城市化绕不过去的坎。如何正视和处理这个问题,比矛盾本身更重要。处理得当,能够及时地化解矛盾,处理不当,反而可能激化和制造社会矛盾。

  在社会矛盾显现的当口,人们往往会期待一种“令行禁止”的力量,期待这种力量能够立竿见影地解决问题。人类这种天然的、短视的心理状态,往往是权力扩张和管制万能论的渊薮。

  有报道称广州就在研究限制外来工以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的措施。广州市有关部门后来虽辟谣否认,但相关统计数据足以令人心惊:广州每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近80%是外来人员,其中近90%以上在落网前居住在出租屋。在中国,“限制低素质人口进城”的提法早已是“天下之大不韪”,但在一些大中城市,此类提议和做法仍然时不时就会冒出来。其根源就在于,这类建议往往得到许多市民的认可,他们认为,正是城市的“不设防”造成了卫生、治安、就业等问题。

  问题在于,在无罪推定的法治要求下,“低素质人口”和违法犯罪人员都没有自己在自己脸上做标签,那么,有关方面又如何能有效甄别“低素质人口”和“违法犯罪人员”呢?如果以行业准入的方式来区别哪些行业是“低素质行业”,并且加以严管和严控,这样的效果我们已经看到,就像各地大量派出城管驱赶无照摊贩,其结果是市民的福利、公民的生存状况、城管的执法环境均受到严重破坏;而对于那些真正以流窜性违法犯罪为职业的作案人员,抬高生活和就业门槛对他们很难构成任何实质性威胁,真正受损害的,只是那些本想老实本分地维持自己生计的人们。他们被逼到生存的困境之下,在生存与违法之间,其中一部分人将被迫离开,另一部分人会选择通过违法来求得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市的治安自然也就不容乐观。

  最近,广州的一些做法就值得关注。从今年1月起,广州市全面禁止摩托车上路。50万辆摩托车从广州消失,将直接导致十万靠摩托车拉客谋生的人失业,此外还有大量摩托车修理人员、摩托车配件供应从业人员的失业。针对这个问题,12月16日上午,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及下辖10个劳动力分市场同时举办专门针对禁摩失业人员的招聘会,提供超过1万个职位,吸引了1.5万人进场求职。但在现场,很多企业作秀的成分非常明显,要求应聘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30岁以下,令搭客仔们望而却步。虽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就业配套服务,可由于部分招聘企业所提的要求偏高,还是引发了部分搭客仔的强烈不满,有人还差点和企业的招聘代表起了冲突。在所有企业都已退场的情况下,求职者更是直至中午12点30分仍迟迟不愿离去。

  在十万摩的司机的失业大军中,广州本地户籍人口区区六千而已!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广州的民生和治安问题却不会因此“忽略不计”。摩的开不成了,另谋职业又困难重重,那么谁又能知道,这十万失业的摩的司机中,有多少会因生活所迫,走上违法的道路呢?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治安政策。在“社会治安”问题迎面而来的当口,用平等、无歧视的原则善待社会的每一分子,用最宽容、自由的政策包容人们的自我创业,立足于民生,则社会治安问题将不解而解;而如果高度迷信和依赖管制主义,则不可能塑造一个自由、安定、和谐的社会。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童大焕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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