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越俎代庖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6:00 光明网
赵岩

  今天新京报的一则新闻很有意思:来北京出差的汪先生发现自己住所旁的交通指示牌由于视线的原因不容易被司机注意,交通违章频发。在多次和交管部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无奈的汪先生自己做了一纸牌在路口冒着大风站了三天,得知媒体报道此事后交管部门才将路牌纠正。(12月27日,新京报)

  汪先生越俎代庖也实属无奈。他和交警无冤无仇,也不是司机,没受过处罚,他只是一个关心公共的普通人。如果他的屡次提议能够不被忽视,不被要争得上级领导允许这样的托词婉拒。如果所管区域的执法队能再尽职些,将该地段违规记录透明化,撤底自查违规原因,这件事就不会发生。所以,笔者相信,汪先生的越俎代庖也是“官逼民反”

  也许“官逼民反”这个词有些过于牵强,这不过是一个平民在用一种非常规方式改变公共标志的小事。但我们不难从中看出,有关部门在一件小事上的处理态度却冒出的诸多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哪个良民愿意反?

  问题一,执法以自我为中心:标识牌合理不合理是谁说了算?当然是事实说了算。新闻中报道的,这个路口每月有超过200个违规罚单,而汪先生所问的10多个违规司机也都没有看到这个路牌。也就是说,这个标识牌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但当汪先生找到宣武区交通支队信访部和设施处,却被告之这个牌子的设置是合理的。笔者就要问了,执法部门的合理是谁说的合理?是事实的合理还是理论的合理?其实,这正是一些执法人员以自我工作方便为中心的表现吧。

  问题二,工作作风不严谨:按照交管部门的说法,一个月同一地段发生200次违规就要交管队自查。这个地段已经超过200次,但我们并没有看到交管队的自查,更重要的是,司机压根就不知道这回事。这200多个司机其实挺冤,本来是要交管队自查的事情却查到了他们身上,扣分加罚款,郁闷啊。我想,交管队的执法并不是以处罚多少司机为目的吧,应该以行路安全才是他们的己任。造成这么多司机的“冤”案,是否是工作作风不严谨所致?

  问题三,为领导侍从:当汪先生到信访部寻求解释时,我们听到了要听领导的指示这样的托词,领导好象并没有批示。但当媒体将此事报道后,我们却看到在各方面领导的关注下,标识牌被迅速的改了过来。执法部门这不是为领导侍从是什么?笔者不知道,是领导的关注更重要还是交通安全更重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目前国家的各项自上而下的改革不仅仅需要高层领导的廉洁自律,更需要执法队伍的恪尽职首,见微知著。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我想,信仰当然重要,落实似乎更为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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