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交警文书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6: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交宣)昨天广州交警部门通过本报发出特别警示:警惕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交通管理法律文书进行诈骗!正式有效的文书只要求当事人在15天内到当地的建设银行交纳罚款,没有设专用账号。

  据悉,近期有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收到涉嫌伪造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称事主某日曾在某地因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抓拍,要求当事人在15天内汇款至中国建设银行某一指定的账号,并提供有不同的储蓄卡账号和收款人,同时提供的咨询电话也是已经停止使用的。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