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正式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7:34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我国从昨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此举标志着我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政府采购模式。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的表率作用对生产、消费模式以及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的影响。”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

  据了解,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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