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述廉评廉架起防腐“高压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8:53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月1日讯(记者刘凌通讯员陈甜)2006年12月29日,长沙县委召开述廉评廉大会,由所有县级领导和县直机关负责人、乡镇党政负责人对县商务局、工业经济局、建设局3名局长的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公开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县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投票结果出现2票“不廉洁”票,县纪委将对述廉人进行提醒谈话;“不廉洁”票达到30%的,将影响提拔任用,经查实确有违法违纪的,将被撤职处理。

  长沙县去年推行述廉评廉制度后,每年年底都要对全县县直机关、乡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这样面对面的述廉评廉大会。在会上,这些负责人要向相应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一年来所在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政自律的情况;再由与会代表根据自己的了解,对他们的廉洁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去年以来,该县7名县直机关、乡镇党政负责人在述廉评廉活动中,因为出现2票以上的“不廉洁”票,县纪委对他们进行了提醒谈话。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强烈反响,许多县直机关、乡镇党政负责人反映,年底的这场“廉政考试”让他们时刻不敢放松防腐拒变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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