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8:53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月1日讯(记者朱章安通讯员成新平郑海青)2006年12月29日下午,衡阳市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对该市14名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况,并对12个县(市、区)和市煤炭局下达了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的市长督办令。

  近来,衡阳市连续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衡阳市委、市政府认真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决定出重拳、下猛药,进一步强化责任和督查督办。市政府在去年年初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基础上,近期又下发通知,明确12名市级领导分工联系12个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并对全市现有44个高瓦斯矿及其他高危企业,按照“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个部门捆绑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捆绑责任制。市委、市政府还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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