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高校学生的主体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8:56 南方日报

  实践出真知

  昌家杰郝黎

  高校是传承文明、培养人才的重要殿堂,从高校走出的学生,将参与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可以说,校园的和谐“指数”,影响着当前和未来社会的和谐程度。

  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的突破口,应该突出高校学生的主体责任。随着大学的日渐开放,原有的教育模式受到挑战,特别是心理健康问题、校园网络问题、就业问题的出现,使和谐校园的建设已不能局限于常规的要素组合和习惯性的制度安排,学生的主体性必须得到强化。学生作为社会人,不仅仅感知、反映了这些变化,更需要表达、参与这些变化。学生既是和谐校园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也是建设成果的享有者,如何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统一教育、服务主体的内容和形式,是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高校在尊重学生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有意识地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务观;在倡导独立精神的同时,还应该主动地营造责任感;在提倡个性化发展的同时,更应该营造乐于奉献的氛围。

  南方医科大学是由原第一军医大学转制而来的重点高校。该校始终重视学生在校园文化中的主体作用,学校的女子军乐团,蜚声全军和全国,成为响当当的校园文化品牌,对陶冶学生情操、培育高尚品味作用很大。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方面,学校注重激发其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十多年来,学校的博士医疗队足迹遍布南海海岛、边防哨所、南粤大地、青藏高原,坚持到灾区和贫困地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数以万计的群众送医送药。

  促进并引导大学生发挥主体作用,可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一是引入“学生发言人”参与高校教学。高校可以尝试建立不同年级、不同范围的学生发言人,参与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发言人来自学生、代表学生、向学生负责,可以对课程设置、教学重点、授课形式环节等提出学生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这样既使师生之间能够充分沟通,也会使学生在主动参与的过程中增强义务感。二是引入“学生责任人”参与校园生活。学生责任人的义务就是帮助辅导员发现青年学生在心理、生活、交往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建立顺畅的沟通与解决渠道。三是引入“学生管理人”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依托社团、班级的组织形式,通过组织特色鲜明、创意性强的活动,帮助大学生从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平和的处事心态。“学生管理人”不仅是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更应该是实践方案的策划者、实践行为的规范者、实践效果的思索者和实践活动的改进者。

  作者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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