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王温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9:45 南方新闻网

  个论

  一般读者大概不知道王温舒是什么人,我也是在读《汉书·酷吏传》时才得知此君。

  王温舒从小不务正业,还干过杀人藏尸的勾当,当上亭长(派出所所长兼招待所所长)后,也几次被免职。但他有幸生在提倡严刑酷法的汉武帝时代,终于靠破案办案的本领,一步步爬上了郡级官员。他被任命为广平郡的都尉(治安和司法主管)后,就在郡中挑选了十多个心狠胆大又在官府任过职的人,先将他们的底细查清楚,捏住了他们的把柄,然后放手让他们破案办案,只要他们能从重从快从严,就不管他们用什么手段,而对他们自己的贪赃枉法却不闻不问。但有人一旦不卖力破案,就会新账老账一起算,除本人被杀外,甚至还要被灭族。靠了这么一批能干极了的下属,不仅破了广平郡的积案,吓得周围的盗贼都不敢靠近,广平成为“路不拾遗”的治安典型,王温舒也因此被汉武帝提拔为离首都不远的河内郡的太守(最高行政长官)。

  王温舒在广平时,就知道河内有不少违法乱纪的地方豪强。他上任时已是九月,根据汉朝的法律,死刑犯必须在十二月底前处死,否则就不能执行。王温舒立即让郡政府准备50匹马,预先等候在河内和首都长安之间。他还是用在广平采取过的办法,果然又抓获上千人。他将这些人全部定为死罪,有的还判为灭族,家产全部没收。按规定,死刑案全部要报朝廷核准,一些有权势的当事人以为,从河内到长安往返要好多天,还来得及动用各种关系消灾。谁知王温舒布置好的50匹马接力传递,日夜兼程,两天后就拿到批文,将这些死刑犯杀得一干二净。到年底,郡中连偷鸡摸狗的事都不再发生。少数犯人逃到外地,王温舒派人追查,但十二月已过,气得他连连顿足:“要是冬天再延长一个月,我的事就全办好了。”

  被王温舒杀的人中,按当时法律,肯定有不少是该杀的。王温舒的做法虽然反常,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从史料记载看,他每到一地都能做到肃清“盗贼”,强化治安,说明他“从重从快”的“严打”还是有成效的。就是被他杀掉的那些官吏,本来都有旧案在身,也不能算冤枉。所以王温舒一直受到汉武帝的重用,直到提升为相当正部级的朝廷大员。

  但是王温舒的“好杀行威”最终得到报应,被揭发定罪,尽管本人在执行死刑前自杀,却连累全家合族被杀。因为即使按照汉武帝时的政策,将死刑案上报朝廷,也不完全是官样文章,其中或许有被驳回或改判的。即使全部照准,也表明了朝廷“慎刑”的态度,并让犯人多活一段时间。王温舒却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实施尽可能多杀快杀,连“慎刑”的底线都要突破,被定为“酷吏”实在恰如其分。

  葛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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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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