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非法堕胎将被罚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9:47 南方新闻网

  妇女非法堕胎将被罚2000元

  河南出台条例禁止零售打胎药

  据新华社电从1月1日开始,河南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打胎药,违者不仅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罚款3000元到2万元;妇女非法堕胎也将被罚款2000元。

  据介绍,《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中止妊娠条例》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四种特殊情况的,可以选择中止妊娠: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离异、丧偶等要求中止妊娠的。符合前三种情况的,想要堕胎,应当提供具有开展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第四种情况的,要提供离婚、配偶死亡证明。

  《条例》还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将禁止销售中止妊娠药品。一旦发现有地方非法销售中止妊娠药品,将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到2万元的罚款。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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