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强调要案查处就是抓住了“要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06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并强调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06年12月25日人民网转自新华社)

  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向来是我党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多年来的成功实践表明,在反腐败斗争中,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往往能起到较好的敲山震虎作用,有利于取得案件反腐的重大突破。众所周知,所谓大案要案,是指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官位极高的案件,这样的案件,一般涉及的面都比较广,通过一个案件的查处,往往能牵出一串,扯出一窝,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由于政治体制设置的影响,长期以来,纪委监察部门往往不能很好地监督同级党委,因为纪委书记在某种程度上还受同级党委书记的领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纪委部门不能有效地对同级党委成员进行监管,使得很多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处于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的境地。而无论哪一级的地方纪委每年都有一定的办案指标,为了完成任务,不少纪委不得不将党员领导干部诸如生活作风不好、参与赌博等一些鸡毛蒜皮或不痛不痒的事件进行立案审查,而这样做除了应差以外,似乎起不到更大的反腐败作用,很多领导干部便在一种“悠哉游哉”的政治氛围中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位重权也重的高级领导干部,他们的所作所为往往影响一方,带动一片。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高级领导干部如果在班子中不能起到一个很好的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上行下效”,下属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很难有一身正气的。而且达官贵人的一举一动,群众也是十分关注的,所以抓住了重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群众是会对党更信任,也会更好地跟党走。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查处的诸如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安徽副省长何闽旭、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等大案要案,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但彰显了我党惩治腐败的决心,更唤起了民众对我党政治英明的信心。相反,如果我们放松对高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对高官腐败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势必会挫伤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政治热情,时间一长,正气难树,则正义难伸。祸国殃民是小,集体无意识是大!

  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只有抓住了“要害”,才能不致干出一些“隔靴挠痒”的蠢事,玩一些“作秀”“骗人”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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