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维护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权威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0:05 红网

  1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但仍有少数媒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1月2日《新京报》)。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等内容,不得出现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人员的名义和形象等。但某报1月1日刊载的8条医疗服务广告,有7条明显违反新规定,刊登出了涉及疾病名称、诊疗方法的内容。如北京国医阁疑难病研究院的广告中,有“专业治疗前列腺炎、尿道炎、皮炎湿疹等”等内容。

  这不禁让人想到去年电视购物节目“暂停播出令”的执行情况。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文,自2006年8月1日始对减肥、丰胸、增高等电视购物节目实行暂停播出,但从8月1日的凌晨到下午,竟有12家省级卫视继续播出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广告。(8月2日《新京报》)

  为什么总有媒体挑战法规的权威性?这里面有三个原因:一是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和广告主都是是违法广告的受益者,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铤而走险;二是媒体已经收了广告主的广告费,为履行完双方的合约而违规;三是有的媒体以往违规后没有受到严厉处罚,使其违规的胆子更大了。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造成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受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所以,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一经出台,即受到了普遍欢迎,人们期盼新办法能遏制违法医疗广告,能使患者就医用药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更有保障。新年伊始,大多数媒体遵守规定,没有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但违法医疗广告没有绝迹的事实说明,仍然有人在向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权威性挑战,如果其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处于观望中的一些媒体就会起而效仿,获得“免疫力”的媒体,违法医疗广告数量的发布会增多,违法医疗广告可能呈现泛滥之势。

  因此,在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之初,就要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力度,对任何违法医疗广告都要认真查处,打消所有广告主和媒体的侥幸心理,以维护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权威性,让违法医疗广告从媒体上逐步消失。

稿源:红网 作者: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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