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五个必须”慎捕未成年嫌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0:5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顾雪君) 2006年1月至11月,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完毕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9名,其中依法批捕158人,未成年人案件的批捕率为75.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个百分点。“这是我们坚持‘五个必须’制度所带来的结果。”该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轻缓刑事政策,2006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宣传“少捕、慎捕”执法思想,另一方面,要求检察人员在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中,认真坚持“五个必须”,即:必须仔细核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户籍资料;必须调查摸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无帮教条件;必须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教育;必须跟踪案件进程。

  2006年9月21日,启东市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许某涉嫌盗窃案。承办人审阅该案材料后发现,户籍证明上明确显示许某出生于1990年7月9日,案发时已年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但承办人在提讯时却发现,许某对自己的出生年月始终说不清楚,于是迅速通知公安机关就许某的年龄问题再核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许某确实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

徐德高 顾雪君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