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人孩子卖他人 如此发财心何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0: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为了弄点“外快”,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人男孩出卖。日前,经山东省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吴士刚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6年7月初,吴士刚得知山东鄄城县彭楼镇的陈某要买一个男孩,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7月24日,吴士刚租乘一辆昌河车到苍山县伺机作案。当日下午2点左右,吴在苍山县大仲村镇流井路段发现前方一个妇女正带着一男孩朝自己走来,遂让司机迎上去,未等车停稳就下车将孩子抢走,并于当晚与陈某取得联系,以1.3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出。案发后四天,吴士刚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士刚构成拐卖儿童罪,其行为给受害人及其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情节恶劣,因此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

刘义军 刘珍 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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