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来论]政府懒政与权力边界的迷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1:02 燕赵都市报

  在我们忙着换日历本的时候,各大传媒的年度盘点也纷纷出炉。在所见略同而又各有高论的热闹中,有一个年度关键词被不约而同地遗漏了:政府懒政。作为一个时评作者,搜索这一年的职业记忆,曾经有难以计数的新闻让我发出“懒政”的感慨;同时,也有难以计数的来自同行的时评文章中赫然将“懒政”作为标题。

  不夸张地说,2006年是政府懒政流行的一年。最典型的特征是:政府部门为了实现一个目的,就可以动用一切资源、使用一切手段、乃至侵犯一切个体权利与个人自由,以求一劳永逸。最典型的例子,当然是这一年数不尽数的“实名制”了。从手机实名制到博客实名制,再到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实名制,自由王国的领土一点点被蚕食。遇到问题,管理者总是最先想到最省事的办法(事实上当然可能并非如此),而不是最合理、最正义的办法,这是政府懒政留给公众的突出印象。

  在刚刚开始的2007年,懒政流行病并没有被治愈的迹象。1月2日《新京报》报道,从1月1日开始,河南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打胎药,违者不仅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罚款3000元到2万元;妇女非法堕胎也将被罚款2000元。原因在于,河南规定只有四种情况才可以选择终止妊娠: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离异、丧偶等要求终止妊娠的。于是,销售打胎药与私买打胎药都成了违法的。按此规定,因强奸致怀孕的女性大概也是不可以终止妊娠的。

  其实,类似禁止妊娠多少周以上妇女流产的规定,在过去的一年里,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类似立法。目的只有一个:防止选择性终止妊娠,缓解男女比例不平衡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一项又一项的个人自由被限制了。原本只须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由于监管的不力和医院的利欲熏心,简单事情变复杂了。各地不停用“立法”来补漏“违法”,而每一“立法”就意味着限制或者取消一项公民权利。正如网友评论的:为了一个目的就要连带禁止十项自由。

  很多时候,一些明显有违公平原则法规的出台,本质上同样是懒政思维使然。2007年的元旦,广州律师周玉忠上书全国人大请求对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审查,呼吁“同命同价”。以户籍作为公民遭受人身损害时计算残疾或死亡赔偿金的依据,虽然不正义,但是方便、可操作,所以“同命不同价”也是懒政。就连户籍制度本身,其实也是一种为了管理便利而实施的懒政。

  不难发现,政府懒政总是以公民权利与公民自由的被侵犯作为代价。背后的问题在于,权力缺少一个明晰的边界,总是跑到权利的领地来骚扰和掠夺。因此,权力是需要制约的,权力只有在遇到边界的地方才会停止。1903年,严复把穆勒的《论自由》翻译成《群己权界论》,在汉语文化体系中第一次凸显了公域与私域的界限问题。然而,时至今日,我们依然看不到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游戏常识告诉我们,公权力主导型社会的垂直性柱状结构,显然不如边界分明的平面性网状结构来得稳当。“群己权界”的划分,正如秦晖先生所阐述的,就是“权界要划清,不能群己不分;己域要自由,不能让所谓公共权力乱干涉,群域要民主,不能任个人或未经公众委托的少数人专断”。

  《南风窗》杂志的新年特辑写下了这样的标题《2007:寻找边界》。在我看来,以“寻找边界”来定位或者说冀望2007,无疑是准确的。包括权力边界在内的边界迷失,已经滋生了政府懒政、权力寻租、丛林法则、诚信危机等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寻找边界也就是寻找规则,相对于其他各种改革话语,寻找边界更应该获得与其价值相匹配的地位和关注度。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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