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下发《办法》 医院要公开医疗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2: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杨杰)从现在起,最迟到今年年底,成都市市级医疗机构要将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等患者关心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公开。近日市卫生局下发《成都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对内对外公开院务。

  医院向公众公开的院务内容有: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生、护士安排;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标牌;单位服务区域、职能科室的位置以及抵达路径;服务流程和服务指南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

  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包括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目、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价格查询服务,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等。

  此外,对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读物,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明细清单,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为患者提供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同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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