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员须谨记:玩火者必自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6:00 光明网
倪洋军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日前通报,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高东辉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被撤职。(2006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新闻转自新华网)

  看了这则不足五百字的《河北一县委书记突击提拔调整283名干部被撤职》的反腐新闻后,笔者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县委书记在获知自己职务调整之后的“疯狂”:2006年3月26日,秦皇岛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免去高东辉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职务。当晚,市委主要领导就工作变动问题与其谈话,明确要求与乡镇换届无关干部不再调整。但是,高东辉第二天便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和调整了283名干部,其中与乡镇党委换届无关的88人。同时,在未按规定进行研究和报上级编委审批的情况下,决定设立县规划办公室和主任、副主任人员安排。

  俗话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对于当时已经做了6年县委书记(2001年6月任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的高东辉来说,是深谙此道的。从报道的新闻可以看出,高东辉是在2006年5月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的,虽然说是提拔,但是毕竟不再是“一把手”,为了给自己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有个“交代”,在临走之前总得安排一些干部,这是很多曾经做过“一把手”领导干部的普遍心理。但是,没想到的是高东辉的胆量竟然会如此的大,尽管市委主要领导在就工作变动问题与其谈话时,已经明确要求与乡镇换届无关的干部不再调整,但是,高东辉第二天便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和调整了283名干部,其中与乡镇党委换届无关的88人。同时,在未按规定进行研究和报上级编委审批的情况下,决定设立了县规划办公室和主任、副主任人员安排。换句话说,他根本没有把市委主要领导所说的话放在心上、看在眼里,相反还“明知故犯”,其“权力”被使用到了极致。

  笔者无法猜测,高东辉为什么会在自己即将离任的时候,作出如此的“安排”,但是起码暴露了一条,那就是高东辉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欠下的“人情债”实在是太多了,或者说,其“封官许愿”太滥了。目前在干部选任上,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已经有了若干比较规范的条例和法律法规,但是,在具体研究干部变动的时候,书记办公会、常委会或者说书记的一句话还是在某种程度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因为目前的党委设置还是“一把手负责制”,这就让“一把手”在很多方面都处在无人能撼的“权力”中心,不管什么事情,都得书记表态,当然干部选拔也不例外。也正因为如此,高东辉当时作为“一把手”书记,在已经知道自己工作变动的情况下,还能在严重违反组织原则的情况下,仅仅通过县委常委会,就研究决定和调整了那么多干部,并且私自设立了相关岗位及职务。虽然当时也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等熟知干部任用程序的领导在场,但是由于“书记”发话了,他们也只能“沉默”,尽管后来相关人员也都受到了诫勉谈话等处罚。笔者纳闷,在干部选任上,围绕着“书记”转的集体无意识还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呢?没有“针锋相对”的斗争,何来“公平正义”的和谐?

  高东辉案件再一次地告诫我们,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地方党委,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用权的制约和监督,显得是多么的重要。同时,也警醒我们,在对“一把手”的考察考核方面还要进一步地过深、过细。为什么高东辉会有那么大的胆子“不听话”,又为什么他的违规行为要等到若干月以后才被揭露或处理呢?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党委是不是应该从中吸取些什么教训呢?笔者不禁要问:“平庸者上”、“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等现象何时才能“淡出”官场呢?

  常言道,“玩火者必自焚”。对于那些心存侥幸的“玩火者”,一定要记住这条千古不变的“真理”。而作为我们党组织,却要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一下,那就是,怎样才能避免一些领导干部不想、不敢、不能“玩火”?

  时近年关,又到了一些领导干部“蠢蠢欲动”的关键时刻。高东辉案件的披露,对于那些曾经滥用公权或者想借机跑官要官的官员来说,应该是打了一剂很好的警示针:“玩火者必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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