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促进公平和素质考核应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6:00 光明网
志灵(北京教师)

  昨日《新京报》就高考可能“变一次考试为多次考试”的改革设想发表社论,肯定它实现高考公平性的愿望。不过,社论并没有将高考改革促进公平的目的和素质考核的手段,放在同一语境下考量。

  作为目前高等教育资源分配的重要途径,高考首先是一种资源分配规则,于规则而言,公平性应当是其第一要义。但高考改革的公平性预期,不是不讲原则的“纯粹公平”,而应当是以素质考核为核心内容的制度建构。

  更公平的高考需要实现的,是将相对稀缺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给从能力上看更该接受高等教育的受众。

  这其实提出一个比高考应分几次更严肃的命题,即高考考核的内容是否能顺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不管高考分几次,也不论高考改革后的公平能够怎样精确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这种公平性考核出来的能力,都不是高等教育所稀缺的“资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这种“非能力”的应试考核,反倒会凭借高考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将应试能力和技巧凌驾于素质考核以及创新能力之上。

  在现在的语境下,高考不仅是高考本身,也不仅仅是高等教育资源分配的“游戏规则”,而是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以及科研创新的“风向标”。至少在短时间内,高考必须要为其所承载的太多理想化的价值期许负责。这也就意味着,在高考力求公平性的同时,怎么考、考什么的素质考核内容,是更值得关注的实质性问题。

  目前的高考在考试内容上存在着弊端,诸如考试内容单一化、应试化,知识考核有余能力考查不足等,都是制约高考本身甚至是中学素质教育推行的瓶颈所在。这样,与其将有限的教育行政管理资源放在组织更多次大规模的统一考试上,倒不如在现有的条件和限制之下,在如何实现高考试卷更能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上“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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