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开始使用人民警察证 此证为全国统一,执行公务须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8:19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红汛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1月1日起,全省民警将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作为职业身份凭证和执法凭证,原来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同时废止。

  据介绍,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证件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艺制作,其正面印制持证人的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省公安厅要求,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该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群众发现假冒的人民警察证或者对持证人员的警察身份有疑问时,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提供线索,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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