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取名为哪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8:3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我们知道,普通的商家都会忌讳别人称自家的店为“黑店”、所卖商品为“水货”。但据2006年11月25日《半岛晨报》报道,在大连市最繁华的青泥洼桥附近,有一商家竟把自家的店起名为“水货黑社”。这家“水货黑社”的牌匾旁边还有两个小字“饰品”,在牌匾下方,还悬挂着一些招徕顾客的彩色宣传照片。

  面对这样一个诡异的店名,许多消费者提出了异议,并表示对此具有恐惧心理。

  这个商家之所以如此取名字,可能是为了出奇制胜,经过一番所谓“创意”使然,也可能是为了迎合部分年轻人的好奇心理。因为时下许多年轻人喜欢特立独行,用反常的行为或言语显示个性和自我价值。尽管取一个什么样的店名,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但这也应适度,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上通行的标准。

  笔者认为,“黑店水货”的出现,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如果有更多的商家竞相效仿,那将会出现一个令人担忧、混乱不堪的局面。

  我们希望商家起店名能够健康向上,被更多的消费者所喜欢和认可;顺便问一下,这个“水货黑社”的店名经过注册登记了吗?如果已经注册登记,有关部门是怎么审批的?如果尚未注册登记,那么这块“水货黑店”的牌扁是怎么挂上去的?(作者:葛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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