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的不只是“选民资格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8:55 红网-湖南日报

  王继云

  据《湖南日报》日前报道,溆浦县人大常委会为保障外出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选民资格证寄出,确保了外出人员及时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笔者认为,特快专递传递的,不仅仅是一张张选民资格证,更重要的,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透出的浓浓春意。

  如今,许多农民纷纷走出大山,来到城市“淘金”;一些城里人也告别了喧嚣的都市,到农村投资创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管是进城的农民,还是下乡的城里人,都为当地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可是在以往的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许多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选民因为远在他乡,不方便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往往选择了放弃。虽然很多地方在换届选举中就落实流动人口宪政权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仍有许多流动人口的权利,由于户籍地和流入地“两头难管”而落了空。

  马克思曾经说过:“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不是单纯想象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因此,显而易见,选举构成了真正市民社会的最重要的政治利益。”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古典、最首要的政治权利。通过参加选举活动,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或成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2006年,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明文规定“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流动人口的民主选举权利迎来了新的春天,他们可以方便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

  在去年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许多外出人员通过“寄送选民资格证”这一途径参加了选举,实现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外出人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有关工作的通力配合,使外出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张张“选民资格证”的传来送往,正在让外出人员享受到民主法制建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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