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则变,花样也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8:55 红网-湖南日报

  新华社上海1月2日电(张丹丹)根据商务部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上海多家商场今年元旦在促销海报上开始明确标注促销期限、方式、规则、原因以及商品范围,“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限时促销”等字样不再出现,商家的促销手段发生了新变化。

  吴小姐在上海太平洋百货商厦看中了一件价值788元的韩国品牌大衣,优惠幅度为“满300元,减90元”,但商家规定只能“单柜享受优惠”。也就是说,吴小姐要么只能享受减价180元的优惠,要么就得再购买价值112元以上的商品,以享受减价270元的优惠。于是,除了大衣外,她不得不买下一串售价168元的挂坠。

  吴小姐表示,在小商品市场里,类似挂坠并不贵,正是因为商家规定单柜享受优惠,自己只能以高价买下它来凑数。

  在元旦促销战中,不少商品都推出了单柜享受“满XX元,减XX元”的优惠。顾客只能在一个有限范围内购买商品,这就很容易使顾客为了优惠的“小钱”,花了不必要的“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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