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禽类肉品质量 西宁市全面整顿禽类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8:5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经过近一个月的对活禽批发户、禽类产品经营户关于防止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知识的宣传,西宁市整顿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工作于2007年元旦前夕全面展开。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宁市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市禽类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禽类肉品质量,防止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肉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此次禽类及其产品市场整顿将由市动物检疫监督站在西宁市交通综合批发市场和原汽车六场批发市场设立两个禽类产品报检点,凡是进入我市的禽类产品,必须到以上报检点报检,经检疫合格的活禽必须在其腿部加封检疫标志;禽类产品在包装上必须加封检疫标志,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必须严格按GB—16548标准规定处理;各报检点应严格按照检疫程序进行检疫,上班时间做到有报必检,严防“隔山开证”等现象的发生;检疫监督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督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对经营无检疫标志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的货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加强禽类及其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日查验检疫标志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未加封(粘贴)检疫标志、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证物不符的禽类及其产品上市。通过上述措施,坚决杜绝未经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作者: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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