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养路费 征收搞“捆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9:19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晋中市部分县区为解决车辆垃圾处理费征收难的问题,想出“高招儿”―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尚云)搭乘养路费征收“快车”,晋中市部分县区目前正在向车主们收取本年度的车辆垃圾处理费,之所以选择“搭车”办法,征费单位称是因为收取这项费用难度大。

  自去年12月21日起,车主们在祁县交通征费稽查所交纳养路费同时必须交纳本年度的“机动车辆垃圾处理费”,每辆机动车的垃圾处理费根据吨位不等,最高的每车200元,最少的每车60元。车主们反映,交纳了车辆的养路费,但车主们马上拿不到养路费缴讫证,“必须再交了垃圾处理费后才能领取到养路费缴讫证。”车辆垃圾处理费虽然是由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征收,但收费点却设在祁县交通征费稽查所征费大厅里。“县政府安排这样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祁县交通征费稽查所方面这样说。交通征费所还就此向晋中市纠风办汇报过。

  2002年国家相关部委就出台了规定,当地政府可以向车辆征收垃圾处理费,2003年省政府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但因为征收难度大,我们不得不采取这种办法。”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人介绍说。环卫人员上门收费难,又不能当街拦车。“搭车”征收车辆垃圾处理费,环卫部门按5%比例向交通征费所交纳“手续费”。

  据省交通征费稽查局晋中分局介绍,除了祁县,榆次区、太谷县也是用这个办法收取当地车辆的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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