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农民工疾病预防和医疗保障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9:3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政府转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和医疗保障问题的意见(试行)》,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积极稳妥地解决我省农民工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职业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保障、健康教育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健康利益。

  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并协助教育部门(机构)对农民工子女开展预防接种的补证、补种工作。在对农民工的疾病防控上,《意见》规定各用工单位要采取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措施,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及环境;各级政府要将艾滋病防控作为农民工传染病防控的重点,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并向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品;增加经费投入,将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列入当地的防治计划,确保不出现重大结核病疫情。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农民工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卫生安全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有关部门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开办食堂单位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农民工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强化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方法,主动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者: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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