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广告收入今年仍免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10:23 兰州晨报

  兰州晨报讯(记者李林娜)2006年12月26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为支持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省国税局决定2007年对我省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悉,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将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凡纳入部门预算或作为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既不纳入部门预算又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以及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将依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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