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走私枪支 黔北最大毒品案一审宣判主犯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10:3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2006年12月30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迄今为止该市最大毒品案的主犯周真军等八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主犯周真军、杨涛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7月,李志君伙同他人出资50万元技术转让费到南昌向刘军(另案处理)、胡薇(另案处理)学习制造“摇头丸”技术。2001年1月,李志君组织汪锡林、周真军等人生产大约20公斤“摇头丸”。

  2001年8月,在刘军的指导下,汪锡林、周真军等人又在缅甸毒品加工厂开始生产冰毒,至2003年底,生产约200公斤冰毒;2005年10月16日,汪锡林与周真军从云南勐啊口岸入境,将留存在缅甸加工厂内的冰毒约62公斤和3支手枪、114发子弹,运到云南普洱,与芦岗等人会合后,经昆明运到贵阳。

  2005年11月9日,芦岗、周真军给成都的任成君、王国清等人送2.16公斤冰毒、5.42公斤K粉,在途经桐梓县境内时被查获。

  法院查明,被告人汪锡林、周真军与他人在缅甸邦康先后制造冰毒约200公斤、制造摇头丸20公斤(未遂),而后汪锡林、周真军、芦岗将其中62公斤冰毒走私入境,汪锡林从中贩卖冰毒10公斤,芦岗、周真军贩卖冰毒12.16公斤。此外,汪锡林、芦岗贩卖K粉18公斤,周真军贩卖K粉5.42公斤;汪锡林、芦岗、周真军走私枪支2支、子弹114发。

  据此,遵义中院一审还判决汪锡林、芦岗、吴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分别判处李志君、任成君、周玉芳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五年。作者:黄树宏 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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