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配专车,领导干部怎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20:00 光明网
陈飞

  安徽舒城县日前出台规定,该县县直、乡镇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编配一辆公务车,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配备专车。(12月27日《安徽商报》)

  我们不得不承认舒城县出台这项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他们是想通过给各乡镇、各部门只配一辆公务车,以减轻财政负担、遏制公车腐败。令人不解的是,他们取消了“一把手”的车辆专用权,那领导干部怎么“行”呢?就很有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行”:其一,一个单位既然能够保留一辆公务车,就肯定要保证领导干部的先用权。有些霸道的领导干部,当然不会考虑下属是否有紧急公务、乘车是否方便。只要自己舒服、自己方便就行。其实,各单位编配的一辆公务车还是领导干部的专车。其二,县里不给专车,领导干部就自己配。他们可以包租一辆“象样”的私家车作为专车,随叫随到,听候调遣。他们打车是出去公干,还是办私事,县领导不清楚,其他人更不会问。报销车费时,会计当然不会“多嘴多舌”。名义上打的是出租,暗地里还是他们的专车。其三,一旦他们失去“坐骑”,一方面会有人主动献媚提供“专车”,另一方面也有一些领导干部会毫无廉耻地向人讨要“专车”。这其中是私人老板居多,滋生出来的腐败就更让人难以说清了。

  其实“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配备专车”的规定,执行起来也许并不会像想象的这么简单。舒城县仅仅靠“各单位编配一辆公务车”就能堵住疏漏吗?由于各单位的工作状况、各个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不一样,“一刀切”的做法明显不合理。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养车要花钱”,而因噎废食,或许会以降低工作效率来作代价。我们杜绝公车腐败,就应当从禁止公车私用抓起,更不能让领导干部的公务车成为他们的“私家车”。

  据悉,意大利中央与地方政府官员,因工作需要均配有公务车。这些车大多是蓝色车身,因此意大利人称之为“蓝车”。据意大利最高法院的解释,公务车只能是当任官员在有公务时使用。公务之外,非但家属没有资格使用,就连官员本身也不该使用。根据现状,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杜绝公车司机私用、领导干部家属私用的现象。但是领导干部自己公车私用,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相信意大利的公务车使用规定,会帮助我们破解难题的。

  一些领导干部为国家和人民办事,该享受的,我们应当让他们享受的。但决不是让他们瞎享受、乱享受。舒城县出台规定不给领导干部配备专车,当然无可厚非。但还要真正解决下一步,他们怎么“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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